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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為執行都市計畫法新北施行細則第47條,有關促進舊市區小建築基地合併整體開發(下稱簡易都更)之規定,讓我們居住的環境更安全更舒適,提出不需要跟一般都市更新一樣有複雜的法定程序,只要符合申請條件依一般建照申請的方式,就可以讓這些老舊房屋快速更新的政策,並提供最高基準容積30%的容積獎勵,讓小基地地主一樣可以降低重建時的成本負擔、更有機會再多分回更新後的坪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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