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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更新重建與民間一般重建的差異如下:就程序而言,都市更新須要依照都市更新條例所規定的程序辦理,例如:須要舉辦公開展覽、公聽會、審議委員會及聽證會等等,而一般重建則不需要,所以辦理時程上,一般重建較都市更新快。
就同意比例而言,都市更新主要係採多數決方式辦理,只要達到法定的同意比例門檻,就可以向都市更新處送件審議,而一般重建則須要100%全部所有權人同意,才可以向工務局送件審議。
就稅捐減免、容積獎勵部分,都市更新擁有稅捐減免及容積獎勵之優惠措施;而一般重建則沒有稅捐減免等優惠。
另外,地主權益問題,可透過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機制嚴格把關,加上政府為避免建商倒閉造成地主權益受損,爰訂定監督接管機制,讓都市更新案順利執行;而一般重建則沒有類似機制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21-09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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