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字號
「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基準」第2點、「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」第7條、「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」第39條之2、第47條、第48條、相關都市計畫及大眾運輸導向策略土地使用管制要點辦理。
一、本市公益設施項目為7大項目:
(一)公共托老中心。
(二)公共化幼兒園。
(三)社會住宅。
(四)警察局辦公廳舍。
(五)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日間照顧設施。
(六)國民運動中心。
(七)都更中繼宅。
二、各項公益設施相關最小面積、區位條件、空間配置、設施(備)需求、管理維護費用及其他相關事項,請於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(網址如下:https://is.gd/4BBv3e)查詢。
市長 侯友宜
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
Copyright © 2021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Urban Redevelopment office. New Taipei City Government.
220678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、2樓 Tel:02-29506206 Fax:02-29506556
1F&2F., No. 266, Hansheng E. Rd., Banqiao Dist., New Taipei City 220, Taiwan (R.O.C.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