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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4.19
發文字號
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。
一、 概要名稱:「擬訂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17-7(部分)地號等16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」。
二、 公告起迄日期:自113年4月29日至113年5月28日止,共計30日。
三、 概要內容:詳見概要書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充分瞭解本概要內容,並掌握進度,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申請人網站,網址如下:https://reurl.cc/OGyDv3。如需參閱紙本,請於公告期間內,至市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淡水區公所、本市淡水區八勢里辦公處閱覽。
四、 公告地點及張貼處:市府公告欄、市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淡水區公所公告欄、本市淡水區八勢里辦公處公告欄、刊登市府公報、刊登新聞紙3日。
局長 黃國峰
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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