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級
2024.02.02
發文字號
99年5月12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19條、第29條及108年6月17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2條。
一、計畫名稱:「擬訂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26地號等43筆(原21筆)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」。
二、公告起迄日期:自113年2月7日至113年3月7日止,共計30日。
三、因本案權利變換計畫於核定前已進行聽證程序,依108年1月30日修正公布之本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,如對本案核定處分不服者,得於本核定函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(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1號)提起行政訴訟。
四、依108年6月17日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4條規定,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,實施者應於權利變換核定發布日起10日內,通知所有權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預定公告拆遷日。該預定公告拆遷日將於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後10日內由實施者通知之。
五、計畫內容詳見本案計畫書,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。另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,並掌握進度,本案相關內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,網址如下:https://reurl.cc/QZj4Xq。如需參閱紙本,請於公告期間內至本府都市更新處、本市新店區公所、本市新店區寶福里辦公處閱覽。
六、公告地點及張貼處:本府公告欄、本府都市更新處公告欄、本市新店區公所公告欄、本市新店區寶福里辦公處公告欄、刊登本府公報、刊登新聞紙3日。
市長侯友宜
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
Copyright © 2021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Urban Redevelopment office. New Taipei City Government.
220678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、2樓 Tel:02-29506206 Fax:02-29506556
1F&2F., No. 266, Hansheng E. Rd., Banqiao Dist., New Taipei City 220, Taiwan (R.O.C.)
累計瀏覽人次 0052846 人